就醫服務
病人權利施行規範
尊重
- 本院執行醫療照護時,會尊重病人及配合其需求給予適當之協助,提供就醫病人一般同意書,以確保就醫過程順利圓滿。
品質
- 醫療照護團隊係由主治醫師、住院醫師、護理人員、醫事人員等專業人員及實習學生組成,本院在專業醫療團隊的照護下,對每位病人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。
平等
- 本院對每位病人於醫療資源所享之權利皆一律平等,不因種族、宗教、性別、殘疾、社會地位或國籍而遭受歧視。
病人隱私權維護
- 本院執行醫療業務時,會依規定尊重病人隱私。
自由
- 醫護人員有義務尊重病人自由、尊嚴和自主決定。
資訊及保密
- 病人有權得到有關病情上的相關資訊,且醫療人員對於病人病情必須充分保密。
告知及知情同意
- 醫療團隊執行檢查及治療前,醫護人員應使用病人能理解聽懂的語言或易懂之文字、圖示或模型輔助說明並獲得病人同意。
決定及拒絕
- 醫療過程中病人有拒絕醫療的權利,且病人所有的醫療決定皆需經病人同意後才可執行。
預立醫療囑咐
- 在醫療過程中,病人有權利主張自己的「預立醫療囑咐」(即事先規劃自己的醫療決定,以備不時之需)或指定醫療代理人代表病人做醫療方面的決定。
申訴
- 病人的反映及投訴可透過申訴專線:04-24375252轉分機76168,或網路反映信箱(tmgrgh.answer@tool.caaumed.org.tw)由專人負責處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