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教資訊
急診-頭痛病人注意事項
急診-頭痛病人注意事項
2025/9/3
頭痛病人居家照護注意事項
- 若症狀尚未完全緩解或有嗜睡現象,應避免駕駛車輛及操作危險性機械。
- 有下列情形請立即至急診就診:
- 意識不清、昏迷、突然昏厥或倒下、抽搐、癲癇、單側肢體無力、視力模糊或看見雙影。
- 頭痛持續或加劇伴隨嘔吐、頭痛型態或部位與以往不同、突然發生劇烈頭痛。
- 發燒、頸部僵硬、呼吸困難等。
- 日常自我照顧事項:
- 充分休息、規律排便、避免菸酒或刺激性飲料,以減少誘發頭痛。
- 可適度運動與伸展及按摩頭頸部肌肉,促進血液循環及緩和肌肉張力。
- 症狀未完全改善前,應有家人朋友陪伴,協助觀察症狀,若症狀惡化,應先回診評估,勿自行服用其他藥物。
- 離院後若有任何問題,歡迎使用急診24小時諮詢服務電話:
醫護諮詢電話:
藥物諮詢電話:
祝您 身體健康,萬事如意!
台中市立老人復健綜合醫院 急診部
製作單位:急診部
若有任何疑問,請不吝與我們聯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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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立老人復健綜合醫院
